结婚未登记是可以解除同居关系的,因为同居关系不具有婚姻的效力,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