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所谓“天”,主要是指有情众生因各自所行之善业而感得的殊胜果报,为六道轮回中的一种,称为天道,或天趣,而不是人们通常理解的自然界的天。佛教认为,天是有情众生轮回转生的六道中最妙、最善,也是最快乐的趣处,只有修习“十善业道”者才能轮回投生於天界。依《大毗婆沙论》说,天为光明照耀之意,因生于天趣中诸众生身有光明照耀,自然光亮,故名为天。又说天是显的意思,以万物之中,唯以天高显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