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开证明出湖北省流程:
1、外地接收单位(村或社区)出具接收证明,并经接收地防控指挥部盖章同意接收;
2、本地所在单位(村或社区)出具人员监测无异常情况证明;
3、离洪人员留观承诺书;
4、离洪人员凭接收证明、人员监测无异常情况证明和留观承诺书到通行证办理点(市公安局负责,地点:市信访局)进行审核,视情况发放《通行单》;
5、离洪人员在出境通道交通检测点经核查情况后,按相关要求测量体温,登记,无异常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