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没有及时进行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只是可以暂时不用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员工交接完工作了,还是需要进行支付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