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财务章方法:需要申请刻制公章,持批准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到省、市、县公安局申请去办理准刻证。凭准刻证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印章刊刻厂刻制印章。
办理财务章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财务章,即财务专用章,是各单位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时使用的专用章,会计中心为各单位统一刻制了冠有单位名称和会计中心字样的财务专用章,并经单位领导授权后使用。单位原有的财务专用章限用于内部财务管理,但不得用于银行结算。省财政厅为此还专门行文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