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成立于 1988 年 8 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本行经营范围包括 存款、贷款;国内外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银行卡业务;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保管箱服务;结售汇业务;短期融资券承销、基金托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等及其他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多年来,本行始终坚持与客户同发展、共成长和服务源自真诚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