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交替行驶要做到:当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应当右一辆、左一辆的交替通过,一辆让一辆,体现让行原则。
交替行驶是指机动车在遇到通行不畅时,轮流、循环地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交替通行规则实际上是让行原则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