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缴是指国有、集体企业与部分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协议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简称;
2.是由企业和职工双方经协商一致并承担一部分费用,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至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
3.协缴的适用范围为:2000年12月31日前已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并已领取《下岗证》的符合规定条件的下岗职工;
4.列入市、区政府改制计划的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时所分流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富余职工。
5.办理协缴的职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1983年12月底前参加工作;2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3已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终止期至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