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碰壁”的事情有不少实际例子,仅举2例:(1)1926年,“三一八惨案”发生以后,鲁迅撰文《纪念刘和珍君》以示纪念,却因此触怒北洋军阀政府,被迫辞去职务,远赴厦门继续讲学。(2)1931年,鲁迅赠书给进步作家柔石,结果柔石被非法逮捕并秘密杀害,鲁迅也因此遭追查,举家被迫迁居上海黄陆路花园庄,一月后方得搬回原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