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去世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由其配偶负责偿还;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没有配偶的,由其继承人按照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承担偿还责任;没有继承人的以其遗产来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33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