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
1、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足球比赛的各队运动员;
2、参加各系统举办的全国足球比赛的各队运动员;
3、参加全国青年联赛、全国城市运动会的各队运动员;
4、在一个年度中,参加过二十场正式比赛的运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