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整除的数,但0除外。与之相对的是质数,而1既不属于质数也不属于合数。最小的合数是4。其中,完全数与相亲数是以它为基础的。
性质:
1、 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2、 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3、 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4、 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