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加S,为不可数名词。名词复数变化规则为:
1、 一般情况加s;
2、以s, sh, ch, x结尾加es;
3、以辅音字母加y结尾,变y为i再加es;
4、以y结尾的专有名词或元音字母加y结尾的名词变复数时,直接加s;
5、以辅音加o结尾的名词,直接加s;
6、以f或fe结尾的,把f或fe变ve加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