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六部不隶属于任何机构。
清承明制,六部都直接向皇帝负责,但由于皇帝精力等原因,一直有辅助的中枢机构。比如内阁、早期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后期的军机处,大多数时候皇帝不直接下圣旨,都是由军机处下发文件,所以虽不统属,但实际上六部听命于军机。
六部是中央行政机构中,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其职务在秦汉时本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曹渐变为部,隋唐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的六官,秦汉九卿之职务大部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