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禄者不与民争利,就是拿国家俸禄的官员不和百姓争夺利益。食禄者不与民争利,出自《史记·循吏列传》,曰“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也就是吃国家俸禄的人,不得和老百姓去争夺利益,已经得到大的利益的人不能再谋取小的利益。
汉儒董仲舒也曾说过,“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此上天之理,而亦太古之道。”意思是说,为官者乃至为官者的人家,不能求财,与民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