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要坚持的原则有: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进军民融合。军民融合是把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体系,而不是把经济社会发展融入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更不是把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凌驾于经济社会发展之上。正如党的十七大报告所要求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坚持勤俭建军”,军民融合工作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
2、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推进军民融合。既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要尊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违背这个规律,就会损害生产力发展。在军民融合工作中,军队、政府、军工企业、民营企业等主体各有各的职能视角和利益驱动,对军民融合的理解会有所不同,各执某些侧面;
3、在坚持实行军队专业化的同时推进军民融合。在推进军民融合中坚持实行军队专业化,除了上文提到的保证军队战斗力的意义外,还有遵守现代国际法特别是国际人道法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