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应收账款是一种债权,应收账款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七十五条: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