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黄旗,清代八旗之一,以旗色纯黄而得名。建于明万历二十九年,由皇帝亲自统领,是上三旗之一。至清末,下辖92个整佐领又2个半分佐领,约3万兵丁,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5万人。
八旗制是清代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制度,由太祖努尔哈赤在女真人牛录制度上建成的,明万历二十九年始建四旗:正黄旗、正蓝旗、正白旗、正红旗。明万历四十三年,增设四旗,称镶黄旗、镶蓝旗、镶红旗和镶白旗。满族人按八旗制分隶各旗,平时生产,战时从征。初建时,不但在军事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具有行政和生产职能。大清统一,太宗皇太极为加强对旗人的束缚,增强了八旗制的军事职能。并为扩大军事实力和笼络人心,又建立了汉军八旗和蒙古八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