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工作责任。按期解决历史拖欠、防止产生新欠和建立长效机制,这三项工作由省级政府全面负责。地方各级政府要继续把清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抓好抓实。
2、要继续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完成历史旧欠、认真解决近年来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问题。对不能按时完成清欠任务或新欠严重的地方,在项目安排、资金补助、土地供应等方面采取一定制约措施。
3、要发挥好建筑有关企业的主体作用。国有建筑企业要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