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质押手续办理流程: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授信资料;借款人和办理行、存款行等几方相互配合,完成定期存单的开立、确认、质押手续;银行审查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借款人按照约定使用贷款;借款人按照约定归还贷款本息;解除质押存单,并归还存单于客户。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以载明兑现或者提货日期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