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实习期不给工资的,能不能告单位,要依据签订的实习协议而定,如果实习协议有约定工资的,不给工资是可以告单位的。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