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准备房产过户材料: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房产登记申请书。
第二步,房产过户的手续:1、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2、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3、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登记费;4、取证。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