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绥远在清朝为归绥道,属山西省管辖,1914年中华民国袁世凯北洋政府将之分出山西,与兴和道建立绥远特别区,1928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改称绥远省,省会为归绥(今呼和浩特),抗日战争时期省会为陕坝(今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1954年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全省以高原为主体,可分三部分:北部是蒙古高原的一部分,主要是戈壁沙漠,富含矿藏,著名的矿都白云鄂博即位于此。中部有黄河贯通而过,形成河套地区,分前套跟后套,是精华区,包头、归绥等大城市多在此区。南部是鄂尔多斯高原为主体,成吉思汗陵为在此区。
历史沿革:清代时绥远属漠南蒙古的一部分,因设有绥远驻军驻守此地,故名 绥远。设归绥道,属山西省。民国初年,袁世凯政府为加强对蒙古地区的统治,便大力推行民政统治制度,分别在内蒙古划置3个特别区(热河、察哈尔、绥远)。民国二年(1914年)1月,北洋政府公布设置绥远特别区,将原先由山西省管辖的归绥道12县,改由绥远城将军管辖,还有归化城土默特左、右二旗,伊克昭盟和乌兰察布盟也划归绥远特别区。1928年改称绥远省。1933年热河被日军侵占后,向华北与塞北逼进,1935年傅作义将军曾在百灵庙击退日军,缔造百灵庙大捷。
七七事变后,日军于1937年10月,攻占归绥,扶植德王成立蒙疆组织统治,于1939年9月成立蒙疆联合自治政府,改归绥为厚和浩特特别市,绥远省省会迁至陕坝。抗战胜利后国府收复失地,并恢复归绥旧称。1949年9月19日,国民党绥远省党政军要员通电宣布起义,解放军和平解放绥远省全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