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的目的不同。
抢劫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抢劫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
2、侵害的客体不同。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侵犯的客体主要是武装力量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3、构成犯罪的数额限制的不同。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没有数额的要求,因为这种犯罪不一定表现为财物,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武装力量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