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授课制又称课堂教学,班级授课制是把一定数量学生按年龄特征和学习特征编成班组,使每一班组有固定的学生和课程,由教师根据固定的授课时间和授课顺序,根据教学目的和任务,对全班学生进行连续上课的教学制度。
班级授课制最早由夸美纽斯提出。后来赫尔巴特完善了这一理论,苏联的教育家凯洛夫最终完善了这一理论。我国最早使用班级授课制是1862年。
基本特点:
1、以班为单位,按年龄和知识水平分别编成固定的班级,即同一个教学班学生的年龄和受教育程度大致相同,并且人数固定。教师同时对整个班集体进行同样内容的教学。
2、把教学内容以及实现这种内容的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展开的教学活动,按学科和学年分成许多小的部分,大致平衡,彼此连续而又相对完整。
3、把每一课规定在固定的单位时间内进行,单位时间称为课时。课与课之间有一定的间歇和休息,从各学科总体而言,可能是单科独进,也可以是多科并进,轮流交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