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时期。1931年“左”倾教条主义者上台后,在土地革命中执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带来了极大的消极影响。
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是减租减息,这是处理抗日战争时期民族斗争和阶级斗争关系的一种特殊的土地制度。解放战争期间,随着中国人民和美蒋反动派的矛盾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进行土地改革的条件越来越成熟。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将减租减息的政策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1947年10月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是一个彻底的反封建的土地纲领。
1948年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了土地改革总路线: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到1948年秋,在有一亿人口的解放区消灭了封建的生产关系,农民获得彻底解放,工农联盟得到了巩固,并为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物质基础。
针对中国农民的基本特点,毛泽东提出了解决农民问题的主要思路就是将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引导到农业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去。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农民革命的最终目的,是找到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加速发展农业生产力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