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押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押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押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未支付押金,若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若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未履行主要部分的,则主合同的不成立或者生效。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