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将工作带回家做的,能不能给加班费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自愿带回家的,一般不算加班费,如果是公司要求带回家的,可以算作加班应该给加班费。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