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是吉林省省会、副省级城市、Ⅰ型大城市、东北亚经济圈中心城市,是国务院定位的中国东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全国综合交通枢纽;
1913年3月,长春府改称长春县,置县公署,1925年设长春市政公所,1929年9月,市政公所和长春开埠局合并,并改称长春市政筹备处,筹建长春市,1931年9月18日,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九·一八事变,翌日长春沦陷,1932年3月伪满洲国宣布定都长春,改名为新京,8月,改为新京特别市,隶属伪满洲国国务院,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