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手表爱,西双版纳瑶族婚恋中一种绕有情趣的表达感情的方式,即男女青年在定情时,伙子需在姑娘的手上咬上一口,表达爱的忠贞。
西双版纳地区的瑶族,婚姻恋爱自由。从前,青年男女只许在本民族内婚恋,不允许与异族通婚,姑舅表亲十分盛行。按照古规,姑母之女应嫁舅父之子,舅父无子时方可嫁给别人。结婚时的聘礼由舅父代收,舅父在后辈的婚事中,享有一定的特权。
瑶族青年在举行过成年礼以后,便可开展社交活动,自由寻侣。初期的谈情说爱,多称为“唱风流”,即以对歌的形式交流感情。“唱风流”时,不能赤裸裸地谈情说爱,只能用隐语、比喻暗表示感情。按照传统古规,本寨男女青年不能对唱、只一男一女不许对歌、在家中和劳动时也不能相互对歌。“唱风流”多在开展节庆活动和有人举行婚礼时借机举行,并且只能集体对唱。平时青年人要“唱风流”,只好集队离寨,邀请外寨姑娘到寨外对唱。受到邀约的姑娘也举寨出动,集队与男青年对歌,如果受到邀约避而不往,就是不懂礼节的人。
年轻人在生产劳动中结识,又通过节庆活动和“唱风流”对歌交流感情,暗中选择好自己中意人之后,便寻找机会单独接触,表达爱慕之情。经过反复接触建立了感情,便进行幽会。当双方都觉得情投意合,要确定爱情关系时,田青年必须咬女青年的手臂表达爱情的坚贞,民间有谚语说:“咬手疼进心,爱情才忠贞”。恋爱的双方定情之时,伙子要含住姑娘雪白的手臂咬上一口。咬手时,要掌握好用力的分寸,咬得太轻,会被姑娘视为爱情不深;咬得过重,在姑娘手上留有伤口,一旦被人发现,又会成为笑柄。因此,伙子咬姑娘的手时,得慢慢用力,使姑娘感到疼痛难忍即,切不可将皮咬破。其实,心心相应的男女,都有心有灵犀,咬到什么程度为“爱得深”,男的清楚,女的也自会作出暗示。一经咬手,即表示定情,双方都应把自己已准备成亲的事告知父母,经双方父母同意,共同协商成婚的有关事项。
从前,男女成婚前,男方需以猪肉、米酒、银元和其他礼物作为聘礼,数量由双方商定。无法送聘礼的人家,不能娶亲,只能到女方家入赘,做民间所说的“招郎婿”的情况较为普遍,以致形成了一种从妻居的习俗。
举行婚礼时,不仅要设宴招待样友,并且要组织迎新人员,牵着经装饰打扮过的骡马到女方家中迎接新娘。全村男女老少都会赶来唱歌祝贺,未婚青年趁机相聚“唱风流”,寻对象。次日,新婚夫妇应回女方家中探望父母,称为“回门”。做“招郎婿”的男子,在“回门”之时,应由媒人、亲友陪送,“回门”以后就居住在岳父母家,成为女方家庭成员,所生儿女跟随母姓。
夫妇离异,须请“目老”出面断处。夫妇双方各持一把柴刀、一节竹筒,到村寨外将竹筒破成两半,各持一半相背而走,即表示脱离夫妻关系,双方可再娶再嫁。解放后,离婚遵从《婚姻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