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逝世,首先报丧出讣告,次为入殓。
入殓前要行洗身礼,用艾水洗净尸体,穿上寿衣,鞋帽,衣着件数为男双女单,鞋忌绣花,鞋底三行十八针,帽呈雨伞状,顶饰圆球形帽冠。
入殓时,鸣乱锣,车夫大声吆喝着提尸足前头后,出到祖堂中厅入殓,足须顶着棺木横板,头部留空隙,并以瓦充填。“分精”时将尸体放正中,后盖棺,作吊抱斋饭,“压煞”后抬棺到大门口,装上棺架,进行祭奠,孝男孝女跟在棺后哭,棺停则跪,棺走随行,儿(孙)一人捧神主牌,旁人擎伞遮阳,儿(孙)媳提“粮罂”两个,一荤一素,每人手提两根“孝杖棍”随行。
埋棺前由地理先生或死者儿孙定准棺木方向,由道士向家属散泥说《赞龙》:伏以,天开文运大吉昌,仰棺登位,时候正当,左边来龙出天子,右边来龙好穴藏……说一句向家属散一把碎泥,家属用衫帕装的泥,男的倒向棺木,女的倒向棺外,赞毕掩埋,到此,白事结束转为红事,将孝子草鞋脱去跪回家,将每人一包的斋饭放入米缸,第二天孝子一早再去修整一次坟墓,回来吃放入米缸的斋饭。
如果家人逝世是在正月,或一连三五七日内皆无吉日,则需停尸,把棺材抬至郊外,用两张条凳垫起,以烂席等物遮盖避雨,另择吉日再葬,俗称一道死,两道理,再葬时则当喜事办,亲戚要送礼作贺。也有埋尸三年以上,后嫌不利后代而迁葬,俗称“捡精”,也当喜事办,亲戚来贺送“鸡酒”。
建国后,丧葬礼仪逐步简化,为保护环境,国家也提倡火化,现我县已实行对尸体进行火化,一律不得土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