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买家若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关于安置房的买卖,有以下3点需要注意的:
1、安置房规定房屋未满5年的不得正式上市交易,住满5年是以购房的家庭所取得的契税完税的凭证时间或者是安置房的权证发证的时间为准的。
2、规定房屋购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再把安置房转为商品房之后方可进行合法销售。(需要注意看房屋产权证上土地取得方式是划拨还是出让,若为划拨取得,在房屋交易时,需补交土地出让金,若为出让取得则不需要。)
3、按照《物权法》规定,安置房在没有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况下,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因此,房屋还未满5年情况下,所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并且合同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