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农历十月到十一月,黔东南不少苗族村寨将陆续迎来苗年。许多人虽然对节日期间那悠扬的芦笙曲,幽远的铜鼓舞和美不胜收的服饰流连忘返,但却很少有人知道其来历。
通常我们把一年的开始称为过年,即文献中说的“岁首”。明代郭子章《黔记·诸夷》就提到过苗年的时间:“(东苗、西苗)以十月望日为岁首。”乾隆年间《镇远府志·风俗》记载:“(苗)以十月为岁首。”苗族理词《贾》中说,过去苗族没有历法,后来由定拉和定圣,天神和地神来制定了历法、度量衡和各种习惯法。
苗年的来历与苗族的传统历法有着直接关系。我国古代秦、楚和汉初均以十月为一年的开端,可能与其先民东夷的十月为岁首之制有关。据研究,秦、楚和苗族与东夷都有着密切关系,加之汉承楚制,汉承秦制,因此,秦、楚、汉和苗族的十月岁首,应为同源,即均来源于东夷。
苗族有的以夏历十一月为岁首者,楚国也曾行此法,这种岁首制可能是周历在苗族中的孑遗。
苗族纪年法为十二辰纪年法,也就是太岁纪年法。古人把黄道附近的周天划为12等份,并以十二地支的名称来依序命名,每12年为一个周期,如此周而复始。正如苗族理词《贾·混沌天地》所说,子年到丑年,丑年到寅年……酉年到戌年,戌年到亥年。
月,苗族称为“hlat”。《苗族史诗·铸日铸月》说,造好了十二个月亮后就给他们命名,老大叫做子,老二叫做丑……老九叫做申,老十叫做酉,还有两个小弟弟叫做戌和亥。
这种以十二地支来命名月份的方法,在汉文典籍中称为十二辰纪月法。古人将北斗星周围的区域划分为12等份,并以北斗星的斗柄所指区域来命名月份,通过测算,知道一年中冬至日昼最短,夜最长,之后昼增长而夜减短,于是把冬至所在之月称为建子之月,也就是以夏历的十一月为岁首。这正印证了上文所说的有的地方以十一月为岁首的说法。
日,苗族称“hnaib”。据《苗族史诗·铸日造月》所记,十二个太阳和月亮的名字一样,老大叫做子,老二叫做丑……说明苗族亦以十二辰纪日,而不用干支记日。
比日更小的计时单位为时辰,苗语称为“hxib”,苗族认为一日由十二时辰组成,每个时辰仍以十二地支名之。十二个时辰的计算,多以某种物象来推测。如鸡叫头遍为子时,为第二天之始,大致在零时至1时之间;傍晚鸡进窝为酉时,大致在18至19时之间。
苗族历法一直在苗族生产、生活中广泛应用,其范围之广、作用之大远远超过了现行阳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