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由于内忧外患,阶级矛盾尖锐,伦常道德遭到严重破坏,隋唐至宋初儒、道、释并用已经不能维系人心,宋明理学就在“疑经改疑”的思潮中产生了。其核心问题探讨的是“道体”,一个自然现象、社会现象之上的“所以然”的本体。它包含了程朱的“道学”和陆王的“心学”,是宋明的时代精神的体现。宋明理学批判地吸收了佛教的思辩结构和道教的宇宙生成论,将儒家的纲常道德给予哲学论证,使之神圣化、绝对化、普遍化,以便深入人心,做到人人遵而行之。宋明理学是我国封建社会后期统治者长达六七百年的官方哲学,对我国的社会、经济、文化乃至民族性格都有着深刻而广泛的影响。自然,对客家民性的生成、发展也有着重大影响。
我们翻检那些理学家的年谱和传记就会发现,无论宋明理学的开拓者还是集大成者,都与客家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如宋明理学的开拓者周敦颐,曾在赣南纯客家地区先后两次为官,长达七年之久,其间著书立说,作《太极图说》、《通书》,推行阴阳五行之理,还开办学校、训诫育人。再如王守仁,明中叶时期被任命为南赣巡抚,以镇压赣粤闽客家地区的农民起义,期间他全面落实恢复社学,兴建书院,积极宣传他的“心学”,对这些地区思想文化产生了重大影响。此外,陆九渊、朱熹也都在纯客家地区邻近开办学校,著书立说,间接影响还是会有的。这些情况都表明,客家人接受宋明理学的基本思想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再加上理学家的言传身教,使得理学在客家地区能够深入人心。
在思想观念上,客家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词是“天理良心”。无论是明辨是非,还是表示清白,都喜欢用这个词。此外,客家人还喜欢“循理”,重在以“理”来统一思想。怎样做到“明理”,客家专有一个词“知书识理”,即以读书来“明理”。而这个“理”字又恰恰是宋明理学的一个核心概念。再如客家人关于“鬼神”的观念,老一辈的客家人对鬼神非常崇拜,而宋明理学认为“天地之间,只是此一气耳,来者为神,往者为鬼”。他们用自己的气化论来承认鬼神的存在,为客家人的“鬼神”观念提供了理论基础。此外,客家人把祭祀祖先神灵当作一种重要的仪式活动,也并非纯粹是“迷信”使然,除了尽“孝道”,也是为了增强宗族凝聚力,培养子孙外顺于尊长、内孝于血亲的需要,显示出虔诚的“宗族—伦理”至上的内在生命形态。这也和理学的影响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