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刑事拘留最少需要拘留多少天,而是规定了最多不超过14天,如有特殊情况,则最多不能超过37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