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5年召集 的“等级代表会议” ,被视为近代英国议会的雏形。英国是近代史上第一个确立了宪政制度的国家,1215年约翰王签署了《大宪章》,《大宪章》作为贵族反抗国王专断权力的产物,确立了贵族和教会的封建特权,限制了国王的权力,其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确立了王权有限、法律至上的宪政原则,1265年召开的“西门国会”时,除了贵族外,开始有各郡各派2名骑士和2名市民代表参加会议,大会议就由贵族会议发展成为等级代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