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房地产管理法》的要求,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俗称小土地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两个证书,商品房转让时也必须同时出具这两个证书。
目前,全国城市已经开始推广两证两证合一的方式,也就是说只要有不动产权登记证,或者是凭老的房产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或两证的方式,这样才能确保房子能买卖。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