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以兰名,邑以溪名,兰溪历史悠久,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发达;自唐咸亨五年建县,迄今已有1320余年,自古商贸繁荣,物埠民丰,素有三江之汇,七省通衢和小上海之美誉,是浙江中西部一颗璀璨夺目的明珠;兰溪历史悠久,自唐咸亨五年建县,元元贞元年升为州,明洪武三年复为县,隶金华府;民国3年废府设金华道,道尹居兰溪,1933年设兰溪为实验县,翌年又设兰溪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37年撤实验县复为普通县,兰溪区改称第四专区,1949年5月6日兰溪解放,建立人民政权,1985年7月,撤兰溪县建立兰溪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