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如是提供结婚证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分别查询两人名下的房产,如是一个人去必须提供本人近期的民政局开具的单身证明或离婚证)到房管局服务窗口开县房产信息查询证明,也可以委托人代办,必须提供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应当在查询机构指定场所内进行。查询人不得损坏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载体,不得损坏查询设备。查询原始登记凭证,应由查询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查询,查询人不能直接接触原始登记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