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渔湖镇的历史:
渔湖镇。有“浮水葫芦”、“葫芦宝地”、“渔米之乡”之美称。
秦始皇三十三年,赵佗南平百越,置桂林、象郡、南海三郡,并派兵戌守五岭,设揭阳戌区,按县郡制,渔湖建置设亭。宋高宗绍兴十年,卜吉地建城迁至玉窖村,故有“未有揭阳县,先有渔湖都”之说。明世宗嘉靖四十二年,揭邑辖二乡九都,渔湖为九都之一。清代渔湖之建置,仍承明制,渔湖始设都司于打铁铺,为村六十有七,典吏分管。民国二十七年,官、渔、磐合为第一区,渔湖属一区,分辖7乡。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渔湖于12月5日成立渔湖区人民政府,列第17区,区址设于江夏村。1972年5月1日,社治迁至渔湖桥头。1991年12月,揭阳撤县设市,在渔湖设立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区管委会选址港口村。 渔湖自古人文蔚茂。宋代先后得荐辟或登进士者,有陈希伋、袁熙、孙大美等3人。随着经济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渔湖更是人才辈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