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按期纳税申报的,经主管税务局机关核准,可以延长申报。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