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道路前进方向,起点处的桩号是k0.000,每隔一定距离做1桩号标记,并在相应有需要的地方进行标记,但应以设计图纸上标明的为准。
公路桩号:施工前,对设计基础桩进行统一编号,以利于施工,号码不重复,且唯一。
例如:起点桩号K200.500,终点桩号K350.800。意为公路200公里处再过500米为开始处,直到350公里再过800米处的这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