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
1、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2、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重的,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3、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而且,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