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为实。出处:“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出自于汉·刘向《说苑·政理》:“夫耳闻之,不如目见之;目见之,不如足践之。”释义:谓亲眼看见的比听说的要真实可靠。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它是说听别人讲和自己看到是不同的,看到的可以是真实情况,而听人讲往往是虚假的,道听途说,没有亲眼所见就不要相信。但眼见其实不一定为实。因为事物有真象和假象之分,如果眼睛看到的是假象,把假象误认为是真象,就会把虚误认为实了。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中通过感觉器官与客观事物相接触,形成的对事物现象的认识。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和必经阶段,但感性认识所认识的事物现象中有大量的还是零乱、片面、乃至虚假的东西,因此感觉器官所感到包括见到的不一定都是真实的。同时,现象有真象和假象,假象以否定的方式歪曲表现本质,并掩盖本质。仅凭感性认识或被假象所迷惑是不能正确认识事物的。所以“眼见未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