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共计发布了两次全国一级响应,一次是关于SARS病毒,一次是关于新型肺炎病毒。一级响应,是国务院2005年颁布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响应等级。在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自然灾害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