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号牌一辆新车办理临牌,最多可以三次,每次有效期15天。临时号牌是指机动车还未取得车管所核发的车辆牌照之前,临时发的纸质车牌,作为车辆合法上路的证明。一般多用于注册登记的新车或转移迁出的车辆等。
相关规定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五条规定: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管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车辆管理所核发有效期不超过15日的临时行驶号牌,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临牌正确粘贴方式临时入境汽车号牌应放置在车内前风窗右侧,临时入境摩托车号牌应随车携带;临时行驶车号牌应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载客汽车的另一张应粘贴在后风窗玻璃左下角,没有前风窗玻璃的应随车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