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于每年9月30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上交申请材料,等待学校审核公示。
申请材料包括:
1、由学生填写,生源地地方政府审查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份;
2、由学生所在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地方贫困证明”一份;
3、由学生填写的《经济困难认定表》一份;
4、学生手写申请书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