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视情况而定。普通的仓储合同都是适用一般的管辖原则。
但是涉及港口的仓储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即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