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须知如下:
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秩序。
2、考生凭公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历史、外语科目开考前30分钟入场,其它科目开考前20分钟入 场。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靠走道的课桌上角。
4、除2B铅笔、书写用0.5毫米的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 规、三角板、橡皮外,考生不得把其它物品带入考场。入场时必须接受监考员金属探测仪检查。
5、考生领到答题卡后,应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考 场号和座位号,并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 生号、考场号和座位号。
6、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 场,不准在考场逗留,不准将试题卷、答题卡、草稿纸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