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和黄埔合并是因为统筹城乡发展,是广州城市发展“东进”战略,发挥开发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国务院同意撤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区,设立新的广州市黄埔区,以原黄埔区、萝岗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黄埔区的行政区域。
经国务院批准,在开发区基础上,整合周边农村地区,设立萝岗区,管辖面积393.22平方公里。下辖夏港街、萝岗街、东区街、联和街、永和街、九龙镇5街1镇,共30个居委会、28个村委会,全区户籍人口17.16万(六普)。